老人极为低调,连小区的居民都不知道他曾位居最高人民检察院要职,曾以特别检察厅"两案"起诉组组长和公诉人及检察员的身份,在两个多月时间里亲历"两案"主犯江青的10次出庭:起诉、庭审、法庭辩论、宣判,且一次次与江青面对面较量……
作为江青的公诉人出现在特别法庭上
1980年3月底,中央书记处对"两案"审判问题进行讨论,明确由中央政法委员会抓"两案"的审判程序,要严格按司法程序办事。9月29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进行检察起诉,并任命黄火青兼任特别检察厅厅长;成立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审判"两案",最高法院院长江华兼任特别法庭庭长。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厅厅长的江文成为特别检察厅检察员之一,并被指定为江青的公诉人,且是起诉组组长。
11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完成了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阴谋集团案起诉意见书》、案卷材料、证据和讯问被告的工作,认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江青等10名主犯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决定提起公诉。3天后,起诉书移送特别法庭,正式提起公诉。
11月10日,特别法庭派出书记员将起诉书副本分别送达被告人江青等。此前,江文曾到秦城监狱了解情况。江青一面对检察厅派人和她谈话表示感谢,一面提出问题,即不同意林、江反革命集团的提法:"毛主席曾说过中央文革有两派,一派是康生、张春桥、姚文元;一派是陈伯达、王、关、戚,是受林彪指挥的,我是反林彪的。"
江文回忆说:江青曾提出过"想请律师替自己说话",并要求史良、刘大杰、周建人等人作她的辩护人。经说明这些人年事已高,不可能担任辩护工作并向江青介绍了张思之、朱华荣两位律师,江青表示愿意和律师谈谈,然后考虑是否委托。这两位律师告诉江青:对于委托他们辩护的被告人提出的问题,只要与案子有关,都会做出答复,这也可以说是起"顾问"作用了。江青一听,就向律师问起问题来。她很快就发现,律师似乎是站在"那边"的立场上解答她的问题。她恼怒了:"你们是那边的人,那就不能作我的律师!"这样,江青拒聘了律师。
1980年11月20日下午3时整,设在北京正义路1号的特别法庭敲响正义的钟声。江文等坐在威严、庄重的特别法庭审判台上。当庭长江华宣布开庭。10名在世主犯先后被押上被告席。
3时15分,已经4年多没有公开露面的江青,在两名女法警的押送下,走出法庭的候审室,站到了被告席上。
江青戴着一副紫色秀郎架眼镜,穿一件黑色棉袄出庭,外套一件黑背心,棉袄的领子上打了一块补丁。江文注意到,不失"戏子"本色的江青穿着整齐,不过她的目光是傲慢的。
3时20分,特别检察厅厅长黄火青宣读了对以林彪、江青为首的反革命集团的起诉书。
江文认真地听着,并注意到:比起其他9名主犯来,坐在被告席上的江青表情要"丰富"得多。她跟张春桥全然不同。张春桥在法庭上一言不发,耷拉着脑袋,如一段木头。她则喊喊喳喳,要辩解,要"反击".起诉书宣读完毕,宣布休庭时,江青为了不让值庭女警扶持,甩甩手,做出一副傲气十足的样子。
这时,江文想起中国一句俗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现在,依法制裁这伙反革命罪犯的时辰终于来到了。江青一伙终于被押上了人民的审判台!
义正词严地与"红都女皇"较量
1980年11月26日上午,法庭对江青罪行进行第一次庭审调查,江文等6名检察员和6名助理检察员出席庭审。
审判长曾汉周就江青于1974年10月召集张春桥、王洪文、姚文元密谋,派王洪文去长沙向毛泽东主席诬告周恩来、邓小平的阴谋活动进行庭审调查,可是江青面对审判长的审问只回答"不知道"、"不清楚"、"不记得".当同案犯王洪文出庭作证、对质时,江文只见江青起初默不作声,但是不一会儿开始向王洪文白眼。渐渐地,江青有些恼怒了,大声高喊:"不是事实!"曾汉周说:"被告人否认事实,记录在案。"
随后,江青又高叫:"我要方便一下。"江文知道江青在找由头暂时离开庭审现场。曾汉周表示"可以",江青即由两位女法警带出法庭。法庭调查被中断10多分钟后,江青回到法庭,接着由王海容和唐闻生先后出庭作证。
紧接着,检察员江文一针见血地挑明了江青是主谋和反革命集团头子的真实面目,他指出:"王洪文是党的副主席,张春桥是常委,姚文元和江青是政治局委员,如果江青不是头子,怎么能召集这几个人开会?要王洪文去长沙告状。"
批驳发言中,江文揭露了江青在1974年10月17日的政治局会议上,借"风庆轮"问题发难,把矛头对准周恩来总理和邓小平及国务院其他领导人,阻挠邓小平担任国务院第一副总理,为他们篡党夺权创造条件。
(责任编辑:苏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