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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新泉镇石排路I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公告

2011-05-27 本文来源于国土资源局    作者:杨晋生 订阅《红星报》 | 向苏红网投稿
  经连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连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新泉镇石排路I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经连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连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新泉镇石排路I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项目名称:新泉镇石排路I号地块。

  (二)位置和范围:出让地块位于连城县新泉镇石排路I号地块。具体详见用地红线图示。

  (三)出让地块面积:本次出让地块总占地面积1146.8m2.

  (四)出让地块用途:商服用地-住宿餐饮用地(酒店)。

  (五)土地使用年限:40年。

  (六)主要技术经济条件:建筑密度<100%、建筑容积率≤6.0;建筑檐口高度为≤20.0米,底层层高4.5米,其余层高度均为3米。

  (七)土地开发状况:本次出让的地块按现状土地条件出让。

  二、参加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出让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挂牌方法:

  (一)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竞买人按规定方式参加竞买,价高者得。

  (二)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出让起始价2010.0元/ m2(有设保留价)。

  (三)本次挂牌活动由县公证部门负责公证。
 


(责任编辑: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