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地震局肩负“预报职能”是个错误
人类还不知道怎么预报地震,却要担负“预报职能”?
《今日话题》多次指出过:国际主流科学界不认为目前地震可以被预报,且认为在可预见的未来也不会知道如何预报。所以让中国地震局担负“预报职能”,就好比让一个不懂外语的人做翻译,是很可笑的。
当然你不应该拿着“地震能不能被预报”去问中国地震局的专家,巴菲特说过一句名言:“永远不要问理发师你是否需要理发”。如果你去问中国地震局的专家,他不会说不能的,否则不是自相矛盾?
实际上中国地震局早就准备好了一套说辞:地震预报(预测)是世界公认的科学难题、地震预报的方法还很不成熟,水平还很低,但我们不能因此就不做,而应该努力去探索,逐步提高预报水平。并且中国曾经不同程度地预报过一些破坏性地震。
这套说辞颇为“机智”:如果地震发生后你埋怨地震局没有预报,它可以搬出前半段来回应;如果你要说预报不了还要地震局干嘛,它可以搬出后半段来回应。
在地震局的左右逢源之下,一件全世界的官方机构都不做的事情,现在还堂而皇之的写在中国的法规中。中国地震局的职能明确包括“管理全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明确规定“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地震监测信息研究结果,对可能发生地震的地点、时间和震级作出预测”。
保留“预报职能”是在浪费钱
尽管中国的地震局始终不松口“地震不能被预报”,但实际上底气可能也不太足。一个例证是,人们发现中国地震局2010年的财政预算中,用于地震预报预测的支出只有270万元,仅相当于该部门当年住房保障支出的1.65%。
当然,考虑到地震不能被预报的实情,这270万也是浪费。遗憾的是,在民众一片“嫌少”的骂声中,中国地震局次年就把地震预报预测支出调高到2120万,去年更是增加到3822万。
不过实际上用于地震预报的钱还远不止这些。中国地震局许绍燮院士的“基于空间对地观测的地震监测技术、预测方法与应用示范”,是国家“十一五”科技计划内容,在2009年2月23日获科技部批复,总经费为1885万元,国家全额拨款。中科院客座教授孙威的“沙层应力仪”不但由地震局支持在各地安装,还差点从科学院拿到几千万元。而类似的“地震预报科研”如果是在美国,完全是谁研究谁掏钱,BBC就报道过一位美国地震预报的研究者,贴了很多钱进去。
再说中国地震局的地震预测研究所,2004年就“取得科研经费超过1500万元”,尽管这个研究所的英文所名中都隐去了“预测”字样。
地震局的“安评”职能被滥用
地震局的“实权”——地震安全性评价
民众提及地震局,想到的就是“地震预报”,但实际上真正让地震局“牛气”的是它的一项审批权——地震安全性评价。
我国法律规定,有四类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分别是:1、国家重大建设工程;2、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如水库大坝、贮油设施;3、核设施;4、省、自治区、直辖市认为对本行政区域有重大价值或者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建设工程。
地震安全性评价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但是颁发资质、最终评价报告的审批权都在地震局手里。
实践中“安评”职能被严重扩大化
显然,按照法律规定,真正需要地震局安评的工程并不多,但实践中地震局将自己的职权扩大化,比如将住宅都纳入到安评范围。《中国建设报》曾专门刊发报道,指出“有些地方要求对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一般住宅普遍进行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而实际上“一般住宅完全没必要进行单体地震安全性评价”。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工程抗震研究所所长王亚勇指出,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住宅)的建设本来就要遵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只要严格按国家统一的设计标准设计、施工,完全可以达到抗震要求,再做单体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是重复、无意义的。
可合肥地震局就规定“盖住宅楼不做防震安全评价将被高额处罚”,这样的地震局扩权行为普遍存在。而扩权是由利益驱动的,老地震专家汪成民说:“我们叫求签,排着队,等待地震部门盖章收钱”。
“安评”中存在赤裸裸的利益输送
汶川地震后,一家名为“四川赛思特科技”的公司引起人们注意,因为这家公司就在四川地震局办公楼内办公,其法人代表是四川地震局工作人员。这家公司具有安评资质,等于是地震局的人自己办了一家安评企业。可这不就是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吗?
这样的利益输送绝非个例。有媒体曾报道,陕西汉中地震局局长程康办了一家汉中市安泰防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程康利用市地震局的执法手段,扩大安全评价范围,只收费不服务或很少服务;利用地震安全评价,迫使建设单位到安泰公司交费。
地震局的主要职能可以归并,没必要专设一个地震局
地震局的主要职能完全可以由地质局担任
科技网站《果壳网》上,一位专业人士反对“撤销地震局”,他贴了很多照片,说你看地震局干了这个干了那个,但这些照片反映的主要是野外地质勘测工作。问题在于,这些工作地质局不能干吗?
细心的人可能会发现,每次大地震后,中国地质调查局都会有所动作,甚至比中国地震局都要积极。比如512汶川大地震后,5月18号中国地质局就“初步监测和评价认定汶川地震原因”,并“对灾情进行会诊初步形成三个结论”。414玉树地震后,4月16号中国地质局就紧急召开青海玉树抗震救灾专家会商会,就地震地质背景、次生地质灾害状况、灾后重建及中长期地震地质工作等发表意见和建议。并表示中国地质局将“做好抗震救灾工作”、还要“重点调查地震烈度、活动断层等情况,编制震区地质构造图”。中国地质局做的这些事情,很难和中国地震局的职能明显区分。
中国地质局依靠的单位有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中国地质科学院,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所、地质力学所等,完全具备地震研究、勘测的能力。
实际上,欧美的地震工作就是由地质局来承担的,没有专设一个地震局。中国“与国际接轨”有何不可?
(责任编辑:陈超然)-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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