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打人视频公布后,舆论开始出现两极分化
最开始,大家认为这又是一起恶性伤害医护人员事件,并且打人者是官员
2月25日,微博曝出“25日凌晨,南京口腔医院护士、医生被打”的消息,“24岁的女患者董小姐在南京口腔医院住院治疗,24日晚上,医院告知她有重症抢救的患者需要跟她住进同一个病房,这名男患者入住之后,董小姐觉得他和照顾他的人都是男性,不方便,于是联系自己的父母,他父母赶到医院后就殴打了不肯调病房的医生、护士。”还有微博这样描述打人方式“用膝盖猛顶腹部、用伞尖戳……”
26日下午,南京鼓楼医院心胸外科主任王东进在其认证的微博上写道,“可怜的口腔医院同行真的下肢瘫痪了,刚刚护送她去了脊柱外科病区。”这是首次提到了打人的恶劣后果;随后,医学专业网站“丁香园”,在微博上曝出”被打护士脊髓损伤,下肢瘫痪”的消息;当天下午五点,南京市卫生局发布消息,被打的护士陈小姐,双上肢已恢复正常活动,但双下肌力恢复不明显,经过鼓楼医院专家联合会诊,认为患者有下肢极力下降,存在外伤性脊髓损伤可能,同时影像学检查提示,心包和双侧胸腔少量积液。
近年来,医患矛盾不断激化,患者恶性伤害医护人员的案例也时有发生,但这次和以往都不同。经官方确认,涉嫌打人的夫妇二人,女子袁亚平是江苏省科学技术馆的处级干部,男子(其夫)董安庆是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宣传处的处长。两位官员的供职单位,也分别发表了声明,暂停两人职务,接受调查,这等于是对打人者身份板上钉钉的确认。
至此,“护士被打瘫痪”已经变成网友议论中的事实,群情激奋。再加上施暴者的官员身份,舆论几乎是一边倒的谴责涉事官员、同情瘫痪护士。
警方公布视频后,一些人质疑“打得这么轻怎么可能瘫痪”,“诈瘫”之说开始流传
27日晚间,警方公布的视频扭转了事态的舆论走向。虽然还是有很多人同情护士,但也有一些人看过视频后说:之前看微博,以为很血腥,其实只是隔着服务台打了两下肩膀。
通过公布的视频,我们可以发现,确实不是什么用伞尖戳,也没有用膝盖顶,而是拿一把自动折叠伞敲打肩膀和背部,护士也没有倒地,打人者丈夫也没有参与殴打,是和一个男医生发生了推搡。
知名评论员李铁在微博上写道“奉劝南京护士陈星羽,你一开始本是受害者,但别变成了造假者。一开始是小范围事件,你的医生同事可以帮你夸大病情,但如今事已闹大,不要再造假了。”“看完这个(南京护士被打监控视频 ),你还真信护士就这样被打瘫痪了?”
视频公布后,不仅有人怀疑“诈瘫”,也有人从认定护士已经瘫痪的角度出发,坚决认为视频有“猫腻”,“否则,只是被伞敲了两下的护士怎么可能瘫痪?”总之,根据南京警方的通稿和监控视频,陈星羽(护士)只是肩背部被折叠伞“敲打”了两下,并被“拽拉”出护士站,伤势似乎不应很重,何以会出现截瘫、心包积液、双侧胸腔积液的现象,令很多人不解。知名评论员沈彬更认为“南京官员殴打护士一案中,‘护士被打瘫痪’几乎成为一起恶劣的集体造谣案例。”
不能简单的通过视频认为护士瘫痪是“诈瘫”
护士器质性瘫痪可能性不大,更可能是心因性的(癔瘫),但这和“诈瘫”是两码事
3月5日,南京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称,陈星羽收治入院后,鼓楼医院先后四次组织专家会诊,会诊意见如下:患者目前存在双下肢瘫痪(双下肢肌力二级),这是由于外伤导致脊髓一过性损伤和急性应激反应共同作用所致。目前很多医生都倾向认为受伤护士是癔瘫。
长征骨科副主任医师宋滇文认为,医生的查房记录显示,患者没有括约肌功能障碍——两次病程记录分别显示“无大小便失禁”和“小便可自解”;腱反射与浅层反射正常,病理反射未引出;影像学资料表明,胸腰椎未见明显骨折征象,全脊柱未见明显异常。他综合分析,认为患者是心因性瘫痪(癔瘫)。
一两天早过去了,被打护士依然没能站起来,这是什么原因呢?实际上,临床上将瘫痪分为功能性瘫痪和器质性瘫痪两类。前者由心因性引起,即癔症性瘫痪。“癔瘫”,是由于精神刺激、不良环境暗示和自我暗示的作用而发病,可以表现为一个或几个肢体全部或部分丧失运动能力。
宋滇文举了一例典型的癔症性瘫痪病例:一个16岁男性,其父母离异后分别再婚,他一直跟爷爷奶奶生活,有一次在学校打篮球时,不慎被同学撞倒,第二天开始,整个右上肢不能运动,X线、CT检查未见骨折脱位。但住院期间,通过监控录像观察发现,患者在熟睡时,可以自行用手搔头皮,被诊断为“癔症性瘫痪”。后经过暗示治疗,最终治愈出院。出院后1个月左右,因与同学发生口角并推搡后,右上肢又出现完全不能活动现象。至今反复多次,难以痊愈。
在这起事件中,有明确的情感冲突:护士父亲第二天要开刀,自己忙碌至深夜,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气势汹汹的患者家属打了,之后又被拽出护士站,这种躯体上受到打击与内心的屈辱和惊恐交织在一起,产生强烈的不良情绪是可以想象的。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神经科教授方燕认为,在强烈的情感冲突下,癔瘫治疗后极易复发,有的长达10年卧床不起甚至有可能终生不愈。
特别要注意的是,癔症性瘫痪跟“诈瘫”(也就是“装病”、“碰瓷”)是两回事。诈瘫者是故意伪造肢体瘫痪,而癔瘫和器质性瘫痪,都是客观上的瘫痪。
既然存在因心理原因造成的瘫痪,有没有可能假装呢?
在质疑声中,一种有力度的说法是“护士为何拒绝做下肢神经电生理检查?”因为神经电生理检查包括了肌电图、神经电图,其中肌电图和神经电位主要针对肌肉及周围神经做检查,这个“装不了”。实际的情况是,2月27日,护士不肯接受神经电生理检查,28日,在医生的劝说下,受伤护士接受了神经电生理检查。经过检查,邱勇主任医师认为,患者双下肢“不全瘫”,怀疑是心因性瘫痪。
另外,受伤护士在26日和27日都接受了肌力测试,其中26号的测试结果是肌力0级(最严重的情况),27号的测试结果是肌力1至2级,而0级和1级的肌力测试,不需要患者配合,医生触摸和观察就能得到结论,很难通过患者伪装干扰医生判断。但也有人认为,虽然肌力测试不会说谎,不代表医生不会说谎,尤其是作为同行。
警方9天后才刑拘打人者,在客观上也让罗生门愈演愈烈
此案先被定为治安事件,转为刑事立案后即刑拘,医院的鉴定也不具有任何司法效力
3月4号,钟南山院士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有关部门声称要搞清楚护士受伤情况如何才能最后定性,不合理。钟南山说,根据国家的法律,这种形式的打人就是犯法,受伤护士的病情轻重并不会改变这个性质,这一点应该明确,护士受伤的严重性,这是定罪时候才要考虑的问题。很多医生认为,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涉案人员26号就应刑拘。
实际上,打人违法没错,但不是打了人就要刑拘。伤情鉴定的核心在于判断暴力伤害程度,用于追究嫌疑人之刑事或治安责任。在最开始,该案并未以刑事案件立案,3月4日,南京警方邀请了司法、医疗界的专家,对伤者目前的情况进行了会诊后,不排除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的可能性,所以将该案转为刑事案件立案,并对打人者袁亚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根据南京卫生局26号的官方说法,受伤护士存在三个后果:1、脊髓损伤(震荡)伴下肢肌力下降(二级肌力),构成重伤二级;2、心包积液,构成轻伤一级;3、胸腔积液,构成轻伤二级。这如果可以算做伤情鉴定的话,怎么26号不刑拘呢?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2014) ,“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 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南京警方认为,目前,陈星羽伤情未稳定、治疗未终结,需要进一步观察,司法鉴定仍不具备法定条件,南京市卫生局26日出具的由鼓楼医院进行的鉴定,并不具有司法效力。
所以,虽然警方的反应和做法在程序上没有问题,但因为事件的特殊性(牵扯到官员),让很多人认为打人者被包庇了(认为视频作假、警方不力),以至于舆论越来越两极分化,罗生门愈演愈烈。
(责任编辑:陈超然)- 相关阅读:
- 03-18
- 戴笠逝世前夜在床上向情人透露了
- 03-17
- “动车盒饭”的质疑声能警醒铁路
- 03-14
- 赵本山去哪了”不是八卦问题
- 03-13
- 马方搞乱飞机失踪空域,故意隐瞒
- 03-07
- 关于转基因作物及相关问题的提案
- 03-06
- 掂量李克强政府工作报告的“分
- 03-05
- 关于全面放开生育,加快形成积极
- 03-04
- 乌克兰变天对中国经济影响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