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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让省足协主席的黑手伸向他人银行卡?

2011-05-09  本文来源于人民网 订阅《红星报》 | 注册苏红网投稿
  身为某省足球协会主席并掌管一家酒业公司的张某,悄悄从他人遗忘在ATM机里的银行卡中提款1.7万元。昨天记者获悉,认定其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市一中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半年,缓刑一年。

  《京华时报》5月2日讯:身为某省足球协会主席并掌管一家酒业公司的张某,悄悄从他人遗忘在ATM机里的银行卡中提款1.7万元。昨天记者获悉,认定其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市一中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半年,缓刑一年。

  去年11月11日,穆女士将一张银行卡遗忘在西城区国谊宾馆一层大厅内的ATM机内。当她返回寻找时,发现一男子正在那里取款。穆女士叫男子将银行卡退出查看,发现正是自己遗忘的那张卡。男子随即将卡和取出的2500元钱交还给了穆女士,但他同时称,自己刚刚也插入了银行卡,并开始拨打银行的服务电话。

  穆女士返回办公室后查询自己的银行账号获悉,她的银行卡已被人连续7次提款,共计17000元。她意识到,刚才遇到的那个男子在说谎。穆女士返回大厅后,刚才还在ATM机前等待银行工作人员的男子已没了踪迹。穆女士当即报案。

  4天后,该男子携带14500元钱向警方投案称,他姓张,是一家酒业公司的老总,还是某省的足球协会主席。据张某交代,事发时他去取钱,发现ATM机的屏幕还停留在穆女士的取款页面上时,他连续按下了取款按钮。张某说,当时他喝了酒,事后才意识到已涉嫌犯罪。

  按理说,无论是作为某省足球协会的主席,还是作为某某企业老总,在事后明知不是自己的信用卡,还是恶意提取了1.7万元,如果不是失主报案了,怕是继续蒙混下去。

  退一万步说,即使当时取款是在酒后所为,但居然还会分七次取款,说明意识清晰;而且在酒后的第四天而不是第二天,咋不主动将不属于自己的信用卡交还给银行或银行?

  一个有地位、有身份的人;还是个公司老总,应该不差钱,咋居然也像个窃贼一样,将不义之财落入腰包。只获刑半年,还缓期一年执行,有类似经历的许霆肯定愤愤不平。

  正因为其是省足球协会主席,对足球圈里的黑赌黄等丑恶现象是耳濡目染,早已司空见惯,于是乎,看到别人遗落的银行卡,借着酒劲壮着胆,自然而然地动起了歪点子。

  以小见大,推及开来。就这素质,居然还担任着某省足球协会主席,指望他能把足球搞上去,那是明显的糊弄人;就这素质,如此贪小便宜,他的公司就靠这生存并发展的?

  顺手牵羊式的取款,即使是身外之财,在他看来不为窃,还心存侥幸;等到警察找上门来,才知道自己触犯了法律,原来,老总兼省足球协会主席是位法盲,深表同情一下。

  看来,中国足球的黑烂臭已经到何种程度了!有此等素质的人担任主席,好歹大小也是个官吧,手下也有不少人,做出此等令人不齿的事,也终于找到中国足球的病因之一了。

  正因为浸淫足球圈多年,自然染上了这样那样的坏毛病;但对他们圈内人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于是,无意中看到一张银行卡,也就习惯性地取款吧,管它是谁的呢。

  只是,足协主席的手也太长了点,见惯了吹黑哨的足球圈,可怎能习惯性地把黑手到处伸呢?在银行里居然也自吹“黑哨”,就是你的不对了。被抓到,这下丢人丢大了吧。

  诚然,将个人行为归因于中国足球,似乎有些偏颇;主要还是这位老总主席的个人品性有些问题,看似光鲜,实乃小窃;因其出自足球圈,所以中国足球背一下黑锅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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