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9日中央苏区红色旅游联盟第六次联席会议通过的:中央苏区红色旅游联盟决议案
为更好推动中央苏区红色旅游联盟的发展,总结联盟六年来的发展历程,汇集联盟地市意见并经过与全国红办和国家旅游局领导初步商议,在联盟原有的合作宣言上进行完善补充相关事项如下:一、中央苏区红色旅游联盟组织
中央苏区红色旅游联盟接受国家旅游局、全国红色旅游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指导。“联盟”名誉会长由闽粤赣三省旅游局局长担任;“联盟”会长和“联盟”秘书长采取轮值的办法,“联盟”会长由11个市的分管副市长轮值担任,“联盟”秘书长由11个市旅游局局长轮值的担任,轮值次序按联盟承办交接次序。
联盟秘书处为联盟大会执委会常设机构 :
设秘书处秘书长一名,常务副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一名、秘书若干。秘书长由各地市旅游局局长轮值担任、常务副秘书长由联盟官网(暨中央苏区红色旅游网)负责人担任、副秘书长由轮值局的分管副局长担任。联盟秘书处在福建古田山庄设立固定办公点,并成立专设人员3-5名,人员和费用由常务副秘书长(官网负责人)自筹解决。
二、 中央苏区红色旅游联盟主要议定事项
1. 共同打造中央苏区红色旅游精品品牌。
2.共同拓展旅游客源市场。
3. 共同推进无障碍旅游区建设。
4.共同建立旅游区域合作长效机制。
5. 统一整合资源,设计跨区旅游线路和推广工作。
6. 联合制作红色旅游宣传品。
7.每年策划跨区域互动合作活动(如全国旅游达人活动、自驾游红色体验活动、红色旅游线路设计大赛、“讲好中国故事”选拔赛、开展红色旅游产品展销会等等)。
8.每二年进行评选联盟红色旅游先进工作者并表彰。
三、 中央苏区红色旅游联盟秘书处职责:
1. 中央苏区红色旅游联盟闭会期间负责联盟各项日常工作的开展,执行联盟主要事项工作,进行细化并协调推动工作。
2.负责联盟的一切书面材料制作及发放。
3.作为三省十一市的联络站,定期与成员单位进行互动沟通,及时收集各成员单位对联盟相关工作的建议,组织开展联盟赋予的有关活动。
4.向联盟提交三省十一市中央苏区红色旅游的推广工作总结和工作报告。
5.协助承办每二年一度的联盟大会,做好大会的组织及后勤工作。
6.负责联盟官方网站中央苏区红色旅游网(苏红网)平台的建设、维护与发展工作。
7. 协助联盟各地市将各红色景点策划打造成以古田、瑞金为中心的培训教学点,设计成不同主题的培训线路向全国推广,将中央苏区打造成全国党员干部教育基地。
中央苏区红色旅游联盟
二0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苏红网)
二0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