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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制度障碍使创业成“待业”

2011-12-09  本文来源于新浪博客    作者:毕竞悦 订阅《红星报》 | 向苏红网投稿
面对如今的高校就业压力,许多人提出应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主创业是一条不错的出路,但是目前高校毕业生创业率不高不仅是受到保守思想和资源、能力的影响,主要是由于制度的制约。

  面对如今的高校就业压力,许多人提出应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主创业是一条不错的出路,但是目前高校毕业生创业率不高不仅是受到保守思想和资源、能力的影响,主要是由于制度的制约。

  首要的问题是,高校毕业生创业无法享受与正常就业的毕业生同样的待遇。在中国的人事制度中,户口和档案是两大重要方面。高校毕业生毕业就业的时候,都会签一个三方协议,也就是本人、学校和用人单位的三方协议,然后学校对毕业生进行派遣。这一套派遣制度依然有着很浓的计划经济味道,而且由于我国绝大多数大学是公立大学,大学生是国家培养的人才,应该报效国家。因而在大学生就业时,从整个政策导向上都更加鼓励大学生到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或公有单位工作,这样才能正常派遣。对于去外企和私企工作的大学生,有的也不能算作正常就业,人事档案转到人才市场代管,这些人如果日后想到公有部门工作,在人事制度的转续上依然存在着一些障碍,就更不用说自主创业的大学毕业生了。自主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在毕业时无法签订三方协议,就无法正常派遣,很大程度上相当于待业青年。

  自主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在人事制度上可能遭遇的具体障碍包括:

  第一, 外地大学生无法解决在创业地的户口问题。大学集中地往往也是发展较好的城市,也是创业机会比较大的城市。在我国目前户口制度还没有根本变革的情况下,户口依然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许多用人单位也把户口作为招聘的砝码或用人的限制。要想落户,需要有接收单位,目前一般是国有部门或大型企业有这个资格或能力。创业的大学生其公司还在创立阶段,何谈解决户口的能力。有些城市规定,投资达到一定标准,可以解决落户问题。但这类人往往是成功企业家,大学毕业生一般白手起家,除非家里有背景,否则很难达到这个落户标准,因而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就成了“飘”一族。

  第二, 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其档案关系无法转续。由于处于创业阶段,自己的新创公司无法接受档案关系,所以许多大学毕业生选择把档案继续留在学校代为保管或转到人才中心。在中国目前的观念中,这就相当于没有就业、没有单位。对于学校而言,这类人也属于未就业范畴,除非采取一些方法使他们“被就业”,否则无疑会给学校的就业工作抹黑。

  第三, 创业的大学生没有工龄。如果创业的大学毕业生若干年后,有机会进入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其以前的工龄却不被政府人事部门承认。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创业者为社会解决了就业问题、创造了财富,而自己却没有工龄。

  第四, 无法进入正常的职称序列。目前关于私企人员如何评职称,如何构建统一的职称制度,也有一定的讨论,但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上述问题,有的可以通过对现行制度进行修补、给予创业者以平等待遇来解决;有的则需要革新我国当前的人事制度,构建适应于市场经济发展的统一人事制度,不再根据身份、工作单位的性质来人为地进行区分,而应该建立一个统一的人力资源体系。

  以上问题不光是创业的大学生所遭遇的,许多创业者都或多或少会遇到这些问题,他们虽然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是却无法享受平等的人事待遇。正是由于上述原因,直至今天,在许多中国人的眼里,白手起家创业依然被当成“没有工作”看待,这种制度和人文环境无疑打击了许多人的创业热情。

  目前的情况是,越是名牌大学的学生,创业率越低,因为他们可以找到很好的工作,反而是一些没有什么学历的人去创业,自己靠勤劳打拼。因而中国的创业领域主要还是集中在劳动密集型行业。

  我们今天应该形成这样一个基本观念:私人创业也是为国家作贡献,与在公有部门工作是一样的。中国未来经济发展、解决就业问题、形成真正的公民社会,都要依靠更多小企业的发展。有关部门应该制定鼓励更多有为年轻人创业的政策,打破目前创业者的人事制度障碍。

(责任编辑:陈洲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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